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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管辖

示例口径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 18—20 条;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规定 · 数据更新 2026-10

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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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结果
基层人民法院
一审管辖法院层级
计算过程
标的额¥ 870,000
一审管辖基层人民法院
标的额低于 50,000,000 元

· 知识产权、涉外、海事、环境资源案件另有专门管辖规定,不适用本表。

级别管辖标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院批准后确定,且随标的额调整而变化。本表为示例口径,立案前请核对受诉法院现行规定。
依据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 18—20 条;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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